入国后进行外国登记的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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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大连泰莱克姆
发布日期:2008-12-26 15:03
在日本滞留预定超过90天的外国人,根据“外国人登记法”要在入国之后90天之内到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的官署申请外国人登记。此外国人登记是明确外国人的居住及身份关系,从出入国的行政管理到教育、福利、医疗等行政管所必不可少的资料。
a. 登记手续
原则上本人要亲自到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官署的窗口,添写窗口备有的“外国人登记申请书”后,把护照和2张照片一起交于窗口的主管人。照片要为6个后之内所照的脸部大而鲜明的横3.5cm, 竖4.5cm长,而且要在背面记上自己的姓名。
b. 常时携带,交还义务
经所定的审查,约2周之后交付“外国人登记证明书”。收到外国人登记证的外国人要平时随身携带,当入国审查官、入国警备官、警察官等要求出示时,一定要出示才可以。当拿到外国人登记证的外国人离开日本时,除拿到再入国许可之外,一定要出国时交于入国审查官。














